央廣網北京7月28日消息(記者馮會玲)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今天上午,審計署、中央紀委、中組部等部委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正式發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細則要求:關鍵崗位領導任內至少審計一次。
  審計署審計長、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級聯席會議召集人劉家義透露:2008年以來,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查出被審計領導幹部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1000多億元。2008年以來,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領導幹部22萬多人次,有2580多人涉嫌以權謀私、失職瀆職、貪污受賄、侵吞國有資產等問題,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
  劉家義:2008年以來,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等部門根據審計結果,對履行經濟責任中存在問題、應當承擔責任的890多名領導幹部,給予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以及撤職等其他處分。
  劉家義強調,與2010年兩辦下發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相比,細則對審計內容做了細化。
  劉家義:要重點關註與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及決策等活動的質量、效益和可持續性,突出任期內舉借債務、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環境保護、民生改善、科技創新等重要事項,關註領導幹部應承擔直接責任的問題。
  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審計署黨組成員張通說,細化、完善後的《實施細則》將有力促進領導幹部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
  張通:當前的腐敗問題產生的原因很多,但大多數都與領導幹部沒有正確行使權力有關,而我們的經濟責任審計正是一項以監督制約領導幹部權力運行、促進責任落實這麼一個制度,實施細則較好地解決了兩辦《規定》下發後,各方面對部分條文理解不統一、操作不規範等問題,也將多年實踐探索出的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升為制度,進一步適應了形勢發展的需要。
  劉家義強調,未來的審計將努力實現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全覆蓋,關鍵崗位領導幹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
  劉家義:計划上,要統籌考慮審計力量和幹部監督管理需要,科學制定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力求對重點地區、部門、單位及關鍵崗位的領導幹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方式上,要堅持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專業審計相結合。
  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級聯席會議成員張軍說,經濟責任審計一定要嚴肅責任追究。
  張軍:審計結果有落實才是真正的結果,違紀違法受到嚴肅追究才能真正改變“年年審年年犯”的狀況,絕不能把審計、國家法紀當成紙老虎。使各級領導幹部掂出肩負責任的分量,知道什麼板不能拍,哪些字不能簽,有些事不能辦,促進審慎依法用權、正確盡責履職。  (原標題:審計署等部委發文要求關鍵崗位領導任內至少審計一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uaclseweik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